鲁山县新华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山县新华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政府发行棚改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招标人为鲁山县房产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鲁山县新华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LZC2019-Bg154
2.3 建设地点:鲁山县;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安置区规划用地面积40068㎡(约60亩),总建筑面积133764.3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983.17㎡,包括住宅建筑面积90314.76㎡,配套商业建筑面积8044.21 ㎡,公共配套建筑面积1624.2㎡(含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老年活动室及其他用房);地下建筑面积33781.22㎡。规划安置房套数705套,机动车停车位79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823平方米。
2.5 资金情况:政府发行棚改专项债券,总投资约4.93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2亿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及地上建筑装饰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给排水工程(户内卫生洁具、热水管道除外)、强弱电工程(弱电只记预埋,其他不计)、采暖工程(户内管道除外)、通风排烟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道路及管网工程、室外园林景观及硬化铺装工程等。
2.8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并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2 拟派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2.3 拟派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即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关系,提供自2019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且具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6.2017.2018,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当年至2018年度)。
3.4 信誉要求:
3.4.1具有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同时,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网(www.ccgp.gov.cn)渠道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打印页盖章提供,有不良记录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如招标人调查发现或接受举报后查实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记入信用记录。
3.4.2投标人须具有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提供信用等级证书)。
3.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4、报名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0时00分整至2019年11月21日23时59分整。
4.2 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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