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45-19ZB069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阜康热电公司电站锅炉粉煤灰处置服务对外承包,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锅炉粉煤灰、炉渣产地:吉林省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2锅炉粉煤灰产量:粉煤灰全年产量约30-35万吨(其中:冬季约20-23万吨,夏季约10-12万吨)。
招标范围:对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年产生的30-35万吨锅炉粉煤灰处置服务整体对外处置承包,其中包括运输、存储、无害化处置、综合利用。
2.3标段划分:1个
2.4装车地点:吉林省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5承包范围及内容:
自承包处置实施之日起,甲方生产全部粉煤灰综合利用由乙方独立处置,乙方享有甲方粉煤灰的独家处置权,甲方不再对乙方之外任何单位及个人销售粉煤灰。
2.6承包期限:三年(2019年12月11日-2022年12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3.2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提供近两年(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粉煤灰采购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且累计采购总量不少于70万吨(如合同无法体现采购量,还需附结算单等其它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4日15时至2019年11月19日15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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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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