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19年锰系锂电池组充电柜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19年锰系锂电池组充电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L-TT/20190088,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 采购锰系锂电池组充电柜产品,主柜(含IP55柜体、0.02m³气溶胶灭火装置(电池仓)、主控系统满足52个仓位控制、输入输出配电、接口、散热组件)、显示屏(选配)、加热组件(选配)。
类型 | 设备类型 | 设备型号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预估数量 | 不含税预算总金额(万元) |
充电柜 | 主柜(含IP55柜体、0.02m³气溶胶灭火装置(电池仓)、主控系统满足52个仓位控制、输入输出配电、接口、散热组件) | 采用模块化设计,可以4个仓位为1个模块单元,最多扩展为52个仓位 | 仓 | 980 | 4000 | 392 |
显示屏 | 15寸 | 台 | 1060 | 200 | 21.2 | |
加热组件 | 单仓<200w | 仓 | 90 | 2000 | 18 |
1.2采购预算:投资预算不含税431.2万元,税率13%,含税487.256 万元。注:本次招标合同签订方式为框架+订单,采购规模为预估规模,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采购规模。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3供货地点:黑龙江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4质保期:自到货验收合格后两年。
1.5供货周期:自订单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
1.6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
1.7合同签订方式:框架+订单。
1.8本项目划分2个份额,具体划分如下:
份额 | 对应区域 | 对应不含税预算总金额(元) | 预估份额占比 |
份额1 | 哈尔滨、绥化、伊春、黑河、大兴安岭、大庆、齐齐哈尔 | 3044296.59 | 70.60% |
份额2 | 佳木斯、鹤岗、牡丹江、鸡西、七台河、双鸭山 | 1267703.41 | 29.40% |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证照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2.2税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4经营范围: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电气或电源柜产品的生产或制造。
2.5产品要求:相关产品(充电柜/换电柜)须具备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2.6商用要求:
1、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本次采购产品的商用经验业绩合同额累计100万元以上;
2、证明材料要求: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累计金额为准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对应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产品清单、合同大签等)。单项合同还需提供合同对应结算发票;框架合同还需提交框架合同订单(纸质盖章订单或电子信息平台订单截图均可)或订单结算发票。
3、如提供虚假合同,经核实后做废标处理,投标人列入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2.7企业信誉:投标人声明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日没有以下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廉政责任;
4)存在诉讼或仲裁情况,中标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
除以上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标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须提供投标声明书)
2.8投标人关系审核:投标人之间如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划分标包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投标声明书及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9投标方式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14日17时00分至2019年1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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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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