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汽车起重机公开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汽车起重机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2017(2016)-14-23-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军
项目联系电话:0351-30980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地址:太原市
联系方式:联系人:杜文恺 联系电话:138346526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关于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所需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汽车起重机公开招标的采购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所需的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汽车起重机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汽车起重机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7(2016)-14-23-G
3、项目概况:为了加强灭火救援装备建设,提高工程机械装备战斗力和保障力,为消防灭火救援提供有力保障。
4、招标内容及采购预算:共四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第一包
序号 | 品 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1 | 挖掘机 | 工作重量≥21000 kg 铲斗容量≥0.9 m3 发动机功率112/1950 kW/rpm 行走速度(低/高)3.3/5.5 km/h 回转速度≥11 rpm 最大牵引力≥190 kN 斗杆挖掘力≥103 kN 铲斗挖掘力≥140 kN 履带宽度600 mm 履带轴距3380 mm 履带轨距2200 mm 最小离地间隙≥440 mm 最大挖掘距离≥9830 mm 最大挖掘深度≥6610 mm 最大挖掘高度≥9615 mm 最大垂直挖掘深度≥5760 mm 最大卸载高度≥6785 mm | 1辆 | 930,000 |
第二包
序号 | 品 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
1 | 推土机 |
| 1台 | 550,000 |
第三包
序号 | 品 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1 | 装载机 | 额定功率≥162kw 铲斗容量≥2.7m3 额定载荷5000kg 牵引能力≥160kN 转向角度35° 转弯半径(车轮外侧/铲斗外侧)5730mm/6650mm 掘起能力≥170kN 爬坡能力25° 轴距2880mm 前进1档11.5km/h 前进2档38km/h 后退1档16km/h 转向角度35° | 1台 | 410,000 |
第四包
序号 | 品 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
1 | 汽车起重机 |
| 1台 | 1,010,000 |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完成时间: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为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交 货 地点:太原市
7、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8月2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9、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1)答疑会时间:2017年8月8日下午15:30
(2)答疑会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3)联系人:王 军 联系方式:0351-3098088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7年8月16日 上午 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16日 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1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2、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包括: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3、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4、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5、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贾慧智 联系电话:0351-3530509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邮编:030024
联系人:杜文恺 联系电话:13834652619
16、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17、公告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2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4日 19:14 至 2017年08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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