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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3-2024年拓展业务咨询及技术支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03-13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3-2024年拓展业务咨询及技术支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3-2024年拓展业务咨询及技术支撑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PDI-SF-2023-0053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本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或本项目下次采购结果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止】。

本次招标内容为全省各市分公司拓展业务咨询及技术支撑服务,具体内容包括:(1)市场环境分析;(2)需求调研、行业解决方案编制;(3)非通信类规划咨询、现场踏勘、自身资源梳理;(4)方案预算编制、可研报告编制;(5)招投标支撑工作;(6)非通信类;(7)专家讲解、技术培训等内容。服务方式为中标人为各市分公司现场驻场提供支撑服务。

实施地域:辽宁省14个地市。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服务期限:自本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或本项目下次采购结果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止。

1.3  本项目划分14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名称

份额比例

预估需求人员数量(人)

预估含税金额

(元)

实施区域

备注

A

B

合计

标包1

100%

1

3

4

851,200.00

大连

兼投兼中原则:

(1) 标包1与标包2不得兼中;

(2) 投标人按标包序号顺序中标标包数量最多不得超过6个。

标包2

100%

1

3

4

691,600.00

沈阳

标包3

100%

1

2

3

484,880.00

朝阳

标包4

100%

1

2

3

424,270.00

鞍山

标包5

100%

1

2

3

424,270.00

盘锦

标包6

100%

1

1

2

352,640.00

阜新

标包7

100%

1

1

2

352,640.00

葫芦岛

标包8

100%

1

2

3

272,745.00

锦州

标包9

100%

1

1

2

267,520.00

丹东

标包10

100%

1

1

2

267,520.00

铁岭

标包11

100%

1

1

2

250,800.00

本溪

标包12

100%

1

1

2

217,360.00

营口

标包13

100%

1

1

2

183,920.00

抚顺

标包14

100%

1

1

2

167,200.00

辽阳

合计

14

22

36

5,208,565.00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以每标包A类及B类人员不含税单价限价为基准报综合折扣,最高投标限价为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基准价如下:

标包序号

地市

A类不含税单价限价
(元/人/月)

B类不含税单价限价
(元/人/月)

1

大连

17,924.53

10,754.72

2

沈阳

17,924.53

10,754.72

3

朝阳

12,995.28

7,797.17

4

鞍山

12,995.28

7,797.17

5

盘锦

12,995.28

7,797.17

6

阜新

12,995.28

7,797.17

7

葫芦岛

12,995.28

7,797.17

8

锦州

12,995.28

7,797.17

9

丹东

9,858.49

5,915.9

10

铁岭

9,858.49

5,915.9

11

本溪

9,858.49

5,915.9

12

营口

9,858.49

5,915.9

13

抚顺

9,858.49

5,915.9

14

辽阳

9,858.49

5,915.9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全国范围内合作的一个同类项目合同业绩,合同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咨询类、软件平台类、算法类以及集成类等;(注: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如为合同,需要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应清晰有效;(2)如为框架协议,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封面、标的页、框架协议签字盖章页、供货订单/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甲方公章或采购管理部门章),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累计金额以实际订单的累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应清晰有效;(3)投标人提供的每个合同或每个框架协议至少需配套提供一张对应发票,同时须提供该发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截图(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否则不予记取。)

2.8投标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总部/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0)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总部/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招标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14日8点30分至2023年3月20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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