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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生产物资(常用金属材料、废旧物资处置服务等)供应商和服务商征集资格评审三次公告
2019-11-15

上海电力生产物资(常用金属材料、废旧物资处置服务等)供应商和服务商征集资格评审三次公告

上海上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电投资”)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采购服务专业化平台,负责为上海电力下属电厂采购提供(电厂设备)常用金属材料及制品、废旧物资处置和相关技术服务。

为充分发挥常用金属材料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供应充足和及时,提高市场竞争力,确保电厂运行生产的安全稳定可靠,上海电力决定通过公开评审筛选常用金属材料、废旧物资处置(服务商)合格供应商。

受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本次用金属材料、废旧物资处置服务等供应商资格评审,确定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用金属材料、废旧物资处置服务等合格供应商名录,采用公开方式进行资格评审和筛选。

一、评审组织

评审委托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上海上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二、评审范围

序号

评审单元

单元内容

征集数量

备注

1.    

常用金属材料合格供应商(上海分区)

(上电漕泾、漕泾热电、外高桥电厂、吴泾热电/发电、罗泾电厂、长兴岛电厂)所需求单位供货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管材、板材、型材等常用金属材料及制品(高温高压及受热面管道、管件除外)。产品制造标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其他具体技术条件以采购时约定为准。

5家

申请人可同时申报序号1~8项所有单元的合格供应商评审,也可选择个别单元申报合格供应商评审,请在申报函中注明申报单元。

2.    

常用金属材料合格供应商(安徽分区)

(田集一厂/二厂)所需求单位供货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管材、板材、型材等常用金属材料及制品(高温高压及受热面管道、管件除外)。产品制造标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其他具体技术条件以采购时约定为准。

5家

3.    

常用金属材料合格供应商(江苏分区)

(阚山电厂)所需求单位供货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管材、板材、型材等常用金属材料及制品(高温高压及受热面管道、管件除外)。产品制造标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其他具体技术条件以采购时约定为准。

5家

4.    

常用金属材料合格供应商(浙江分区)

(长兴燃机)所需求单位供货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管材、板材、型材等常用金属材料及制品(高温高压及受热面管道、管件除外)。产品制造标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其他具体技术条件以采购时约定为准。

5家

申请人可同时申报序号1~8项所有单元的合格供应商评审,也可选择个别单元申报合格供应商评审,请在申报函中注明申报单元。

5.    

废旧物资处置合格服务商(上海分区)

应有能力向对应单元的所有业主单位提供废旧物资处置服务。

(上电漕泾)服务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号

(漕泾热电)服务地点:上海化学工业区联合路69号

(外高桥电厂)服务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001号

(吴泾热电/发电)服务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5060号

(罗泾电厂)服务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川雄路300号

(长兴岛电厂)服务地点:上海市长兴岛金岸路1699号

7家

申请人可同时申报序号1~8项所有单元的合格供应商评审,也可选择个别单元申报合格供应商评审,请在申报函中注明申报单元。

6.    

废旧物资处置合格服务商(安徽分区)

应有能力向对应单元的所有业主单位提供废旧物资处置服务。

(田集一厂/二厂)服务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

7家

7.    

废旧物资处置合格服务商(江苏分区)

应有能力向对应单元的所有业主单位提供废旧物资处置服务。

(阚山电厂)服务地点: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徐州工业园区310国道195km处

7家

8.    

废旧物资处置合格服务商(浙江分区)

应有能力向对应单元的所有业主单位提供废旧物资处置服务。

(长兴燃机)服务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新塘路2号

7家

本次评审,每个评审单元评审文件费为500元。对经评审批准后进入各单元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各单元采取竞争性采购方式在名录内选择供应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4评审单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 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 提供的产品性能优良,在同行业中业绩良好;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7.没有处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状态或被认定资格不合格处理期间。

(二)专用条件

1. 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成立3年以上,具有运输保供及现场应急处置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 提供国内外相关钢材有色金属制造厂的销售代理授权(如有)。

4.应提供同类规模企业3年以上不少于6批次的金属材料及制品供货业绩,并且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和技术问题(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证明材料中的具体数量)。上海电力下属单位长期生产物资供应商优先考虑。

5. 供应商对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必须提供保证和担保,满足性能优良、经济适用、运行安全、稳定可靠等方面的要求,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同时提供技术支持方(如有)就产品性能和质量进行保证的文件。

6. 供应商应保证提供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旦查实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将直接取消评审资格,按照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管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8评审单元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含有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

2.    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3.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5.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6.    资质评审优良,在同行业中业绩良好;

7.    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8.    申请人获得本次上海电力废旧物资处置合格服务商资格后,在承担废旧物资处置项目时不允许转包;

9.    本次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发售评审文件事宜(不购买评审文件不得参加资格评审)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1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评审文件价格

购买评审文件需支付评审文件工本费,评审文件价格详见《资格评审范围》。评审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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