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2019年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公司委托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2019年汽车租赁服务项目”(CG-SDWF-2019-61)进行公开比选,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开始发售比选文件,欢迎有意向的服务商前来参选。
一、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汽车租赁服务。
2、预算金额:20万元(含税),以上为预估金额,最终规模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签订框架合同)。
4、标包划分:
本项目选取1名中选人提供本次所采购的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初步评审。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服务商进行综合评分,并将综合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排名前2名的服务商为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
采购人确定排名第1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以价格部分得分高的优先,价格部分得分也相等的,评审委员会根据如下原则确定中选候选人: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若技术得分也相同,按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若技术、商务得分也相同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具体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依据单项评审内容得分,择优推选中选候选人。
若服务商数量小于3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服务商数量小于3家时,重新组织公开比选。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发布后,如服务商数量仍然小于3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服务商数量小于3家的,按如下方法处理:
(1)如服务商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服务商为2家时,可继续实施比选采购。
(2)如服务商数量大于1,且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服务商仅为1家时,可将公开比选方式直接调整为定向谈判方式,评审委员会应与该合格服务商进行价格谈判,并出具推荐意见。
(3)如服务商为1家时,可将公开比选方式直接调整为定向谈判方式,并由评审委员会与该服务商进行定向谈判。在进行价格谈判前,评审委员会应先对该服务商进行初步评审,如通过初步评审,评审委员会应与该合格服务商进行价格谈判,并出具推荐意见。如该服务商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本项目做谈判失败处理。
(4)如服务商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服务商为0家时,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二、资格要求
1、服务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服务商所在地域已经实行“三证合一”政策的,服务商需具备“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服务商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应开具增值税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相关内容;
4、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服务商应具备2016年1月份至今类似项目经验(汽车租赁服务,须至少包含符合本标包技术要求的车辆类型之一的车辆租赁服务)。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服务内容页等关键页,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应答业绩的,不予认可;
6、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比选活动;
8、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服务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服务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服务商财产处于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的;
(4)服务商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行为的;
(5)服务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纪检监察部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服务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四、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服务商,请于2019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与采购代理公司联系获取比选文件,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17:00,逾期购买比选文件的将被拒绝。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