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成都局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审价、资产评估和审计、税务服务中介机构合格服务商入库备选项目公开招标(第二次)
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3-098)
1.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审价、资产评估和审计、税务服务中介机构合格服务商入库备选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依据《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成铁劳卫〔2022〕154号)、《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审价资产评估税务服务中介机构业务外包管理办法》(成铁财〔2022〕237号)(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介机构业务外包管理办法”)、《成都铁路局工程项目审价管理办法》(成铁财〔2018〕190号)、《关于转发财政部有关引导企业科学规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办财发〔2011〕43号)等相关规定。建立合格服务商库。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项目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 投标单位成立时间在十年及以上,(中介机构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中成立日期计算,机构存在合并、分立情形可以以合并、分立前机构成立日期计算,但须提供证明资料)。
3.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造价咨询事务所近三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拟入库期间在国铁集团承接同类业务的可不受此限制)。资产评估事务机构近三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拟入库期间在国铁集团承接同类业务的可不受此限制)。以利润表为准。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书面承诺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未违反行业自律公约、未被国铁集团书面认定受到从业限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不少于3份同类服务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请供应商通过(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4.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3年3月18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17时30分止进行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3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点击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同时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版《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1)发至电子邮箱:269205342@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报名+项目编号+投标公司简称+包件号)。
4.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5投标人汇款账户须为企业基本账户,不允许个人账户汇款。
4.6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交《供应商报名表》且在报名,视为报名成功。
4.7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包件,自动流标。
4.8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信息),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须当面递交,递交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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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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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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