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85/17-SB-003)
一、 招标条件
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工程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D-11-D型磨煤机筒体衬板改造已由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毕节地区大方县
2.2.项目规模:4*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3年5月1日,保证在签订合同后20日内2台磨煤机筒体衬瓦备品备件到厂,余下4台磨煤机筒体衬瓦备品备件在签订合同后50日内到厂。承包方的设备交付进度应满足机组整体检修计划。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85/17-SB-00301 | 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D-11-D型低速磨煤机筒体衬板采购 | #1、#2、#4炉磨煤机A、D共计6台D-11-D型磨煤机筒体衬板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D-11-D型低速磨煤机筒体衬板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纳税或社保缴纳能力,需出具投标人一年以来的企业纳税的部分证明资料或者为员工交纳社保的部分证明资料。
5.投标人所投标的物(磨煤机筒体衬板)的制造商应具备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磨煤机筒体衬板生产制造能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一项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磨煤机筒体衬板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所代理筒体衬板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厂家同一品牌只能授权唯一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17 11:15到2023-03-24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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