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艺术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16-2017年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16-2017年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
项目编号:[3500]CCZB[GK]20170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衡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546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艺术馆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75号
联系方式:黄丹军 133382533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衡 0591-8755465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4000000 | 80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特定条件 特定条件说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投标时需列出拍摄设备品牌、型号、数量等清单列表。 2.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承担本次服务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名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提供至少一名具有广播电视电影或文化艺术类相关专业,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承担本项目导演,投标时提供该导演的相关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2提供至少一名具有广播电视电影或文化艺术类相关专业, 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承担本项目摄像师,投标时提供该摄像师的相关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3提供至少一名具有广播电视电影或文化艺术类相关专业,同时具备硕士(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人员承担本项目的撰搞,投标时提供该撰搞的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证件。 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专项承诺:提供承担本项目的导演负责整体拍摄内容及质量,统一指导现场拍摄、录音、用光以及后期剪辑等工作,承担本项目的摄像师负责拍摄等工作,承担本项目的撰稿为主要创作人员,负责策划、撰写、对前期的调研,研究和分析脚本及提供后续相关文本等工作,并且此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作为在合同期间的具体执行人员,对本项目所负责的内容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在合同期间采购人有发现本项目具体执行人员与投标时承诺的人员不一致,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上报福建省财政厅。 2.5本次项目记录每个传承人时配备的专家顾问由采购人指定,但专家顾问费由中标人支付,记录每个传承人时的专家顾问费用不得低于3万元,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并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此条款作出专项承诺,并在承诺中明确专家顾问的具体费用。 2.6投标人需作出专项承诺,承诺在中标后召开1场针对本项目的专业研讨会,人员、地点由甲方决定,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并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2.7投标人需作出专项承诺,承诺召开1场针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研讨会,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并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2.8投标人需作出专项承诺,承诺待项目完成后,召开专家评审会,直至专家对项目审核实并通过为止,会务费、专家评审费由乙方支付,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并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5日 08:35 至 2017年08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