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瓦窑沟村村部及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三卢采购(2019)第811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一、招标条件
本卢氏县瓦窑沟村村部及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招标项目编号:三卢采购(2019)第811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卢氏县瓦窑沟村村部及便民服务中心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近3个月)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审计报告为主);
5、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如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企业可自行承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附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11月19日08时00分00秒---2019年11月26日11时00分00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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