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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平方米反射膜生产线工程建设挤出机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国际招标公告
2019-11-19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9-11-19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平方米反射膜生产线工程建设挤出机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并委托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国际公开招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条件都已具备,符合开展国际招标活动的要求。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55-1940NIT3022T
招标项目名称: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平方米反射膜生产线工程建设挤出机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浙江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产品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规格备注
1挤出机系统1套主挤出量:≥2500 kg/h,最大挤出量:≥2700 kg/h;辅挤出量:≥500 kg/ h,最大挤出量:≥550 kg/h;总挤出量:≥3000 kg/h,最大挤出量:≥3250 kg/h;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投标人;
3.2.拥有投标货物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安装、系统软硬件调试直至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
3.3. 如投标人为国内企业的须为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如投标人为境外企业的则应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4.2016年1月1日至今,制造商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11-19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9-11-26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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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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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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