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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1年宁波联通电话营销服务合作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2019-11-19

本比选项目为2019-2021年宁波联通电话营销服务合作单位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JSZBZB20192996),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采购内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电话营销服务合作单位,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回访类项目、营销类项目、稽核类项目等;预算为580万元(不含税);

1.1.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合同有效期内预算使用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名;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统一折扣百分比K(非下浮比例)100%,应答方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6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

2.2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业务涵盖范围包含呼叫中心业务(以经营许可证标注内容为准);

2.3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公示页面截屏);

2.4应答人须具备自2018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相关行业电话营销服务经验(提供合同复制件加盖公章);

2.5应答人须具备或承诺中选后15日内在宁波本地有常驻团队且人数达到17人(含)以上(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同一采购包或者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8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应答人不是采购方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9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方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应答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19日17时00分至2019年11月25日12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申请项目报名与招标文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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