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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城投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阳光加油站建筑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03-24

兰考县城投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阳光加油站建筑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城投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阳光加油站建筑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考县城投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兰考县城投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竞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考县城投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阳光加油站建筑工程

2.2 项目编号:FDZB-F-2023-090

2.2 项目概算:约190.0000万元

2.3 项目地点:兰考阳光加油站(开兰公路兰考县三义寨段路南侧)

2.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

2.5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图纸相关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石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具有3座及以上同类加油站施工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

3.6、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zxgk.court.gov.cn/shixin/)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7日至 2023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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