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采购项目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中村改造(沁苑社区、金沙社区)PPP项目已由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项目实施机构为焦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以下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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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中村改造(沁苑社区、金沙社区)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7-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