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公共安全信息服务公开招标所需境外公共安全信息服务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406-9099-3905-B1 2.项目内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公共安全信息服务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服务名称、规模: |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 1 | 其他费用 | 1.00 | 项 | 包1-1 | |||||
4.服务周期和地点:1年、北京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熟悉中国石化安全管理体系,具备相关经营资质并按照中国石化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 3.拥有经验丰富的海外安全管理专家团队,且具有良好的服务跟踪体系:(a)提供此次项目的专家团队人员名单及对应职务职称或资格证书;(b)团队负责人应当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需提供团队负责人参与的往期项目情况介绍。 4.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承诺其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及服务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或其他侵权(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的指控,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了解到的中国石化境外项目相关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如果向招标人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诺书模板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由服务商(招标服务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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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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