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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能源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公益林建设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3-03-29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公益林建设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2086,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公益林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规划绿化总面积约975亩,围绕低碳产业园北环路、西环路等外围道路及绿化节点栽种节水耐旱的本土植物,配套建设供水管线。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北环路东段广聚北侧至荣乌高速路口种植40米防护林,道路中间布置4米宽的分车带;北环路、西环路外围道路种植20米防护林。种植刺槐、沙枣、山榆、樟子松、新疆杨、金叶复叶槭、柽柳、太阳李、金叶榆、臭椿、白蜡等节水耐旱的乔木;配套建设供水管线。详细工程内容见施工图纸。

工期:合同签订后12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5月1日。

施工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不低于1000万元绿化或公园施工的合同业绩3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园林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04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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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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