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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铁塔2020年室外交流配电箱及微站综合箱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11-21


本招标项目为陕西铁塔2020年室外交流配电箱及微站综合箱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8-07-04A-2019-D-D18578 ),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微站综合箱、室外交流配电箱等。

1.2 项目预算金额:650万元(不含税)

1.3 供货地点:陕西省内10个地市。

1.4 服务周期:截至委托项目实施结束或2020年12月31日止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上级单位出台新的政策或指导意见。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份额,划分情况如下:

中标排名

中标份额

中标供货地域

第一名

50%

西安、咸阳、铜川、商洛

第二名

30%

宝鸡、汉中、安康

第三名

20%

渭南、延安、榆林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证照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2.2税务要求: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产品要求:投标产品须具备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该机构通过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2.4制造商要求:本项目只接受设备生产制造厂家投标。

2.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室外交流配电箱及微站综合箱投标产品销售业绩的累计合同金额(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采购清单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交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订单或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6信誉要求:投标人声明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日没有以下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廉政责任;

4)存在诉讼或仲裁情况,中标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

除以上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标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

2.7投标人关系审核:投标人之间如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划分标包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8投标方式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21日12时00分至2019年1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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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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