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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中科项目电动平车框架协议采购电动平车招标公告
2019-11-21
受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委托,对中科电动平车框架采购所需电动平车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中科(广东)炼化。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1202-2607-16553-B1
2.项目内容:中科电动平车框架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电动平车22.00辆包1-电动平车包号招标企业第1名份额第2名份额B1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不低于70%不高于30%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1月15日、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中科炼化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业绩和装备能力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2.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授权代理商的投标申请,不接受流通商或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2.商务条款响应(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载明的交货状态、交货期和结算条款。 3.技术条件响应(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承诺响应招标技术文件""*""技术条款并提供无偏离承诺书,对“*”技术条款提出偏离的提供偏离表。 4.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提供最近三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附表需要有审计单位有效盖章): 1、电动车生产厂年营业收入不小于500万元。 2、投标人的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三年至少有一年盈利。 以上2项需同时满足 5.提供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6.业绩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电动车在石油化工行业或煤化工行业近3年内(2015年11月至2018年10月)至少有3家成功应用的业绩,并要求提供相关使用证明材料(附带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有完整的服务计划,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计划,建立应急服务体系(提供服务承诺书)。 3、以上2点需同时满足。 7.易派客认证(提供承诺书): 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1月20日9:30时至2019年11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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