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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2019年怀安县政法委京包铁路护路视频监控设备集成及维保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19-11-21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2019年怀安县政法委京包铁路护路视频监控设备集成及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C-ZJTT-BX-2019-0040,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本项目资金比选人自筹且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2019年怀安县政法委京包铁路护路视频监控设备集成及维保服务采购。

标段划分及预算:

本项目投资预算12万元(含税),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不划分份额,中选1家供应商。

1.3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万元(含税),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被否决。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参选人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有效的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提供一份2018年1月1日以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税务局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图),同时须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3参选人应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2018年度完整财务报告,则需提供2017年度完整财务报告;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6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2019年11月21日18时00分至2019年11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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