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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深圳分公司2023年度房屋维修预选承包商(南头办公区、机场基地及自有区域)项目招标公告
2023-04-03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深圳分公司2023年度房屋维修预选承包商(南头办公区、机场基地及自有区域)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深圳分公司2023年度房屋维修预选承包商(南头办公区、机场基地及自有区域)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0445。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项目基本情况:本次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取3名中标协议单位,组建预选承包商库。进行日常(单项20万元以下)房屋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装修、安装、市政等工程维修。项目承包方式为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措施、包竣工验收、包税金、包保修、包保险、包利润等。

1.5.2 项目总预算/限价:预计年度维修预算390万元,每个成交供应商初始合同交易金额上限按本次招标的排名依次为150万元、130万元、110万元。招标人将根据各供应商合同履约过程中通过比价后实际承接项目的额度适度调整交易上限。具体采购数量及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项)

总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备注

1

房屋维修预选承包商(南头办公区、机场基地及自有区域)

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390万元


合计: 390万元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报价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只需要根据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本定额与《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配合使用,适用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报出下浮率,采购数量及交货地点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各产品的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投标报价方式:采用下浮率报价,投标下浮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下浮率≤100%,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投标下浮率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投标下浮率计算报价。下浮率超过有效报价范围,将导致投标无效!!!

4、结算方式:最终项目定案价和支付金额 = 当次审定的项目清单价(参照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发包时的定额标准执行))*(1-下浮率)。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南航深圳分公司房屋维修预选承包商

南头办公区、机场基地及自有区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意: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说明材料。)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3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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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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