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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燎原学校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07-25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燎原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燎原学校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燎原学校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DYZB(G)-竞-201709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22152、82346678、82342678转80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燎原学校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57号

联系方式:宋女士0451-825327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0451-82322152、82346678、82342678转800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谈判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谈判;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谈判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谈判;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谈判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谈判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4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采购内容;3.5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6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供应商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供应商拟派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3.7 拟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提供项目经理本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六个月以上(2017年1月-2017年6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经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并要求清晰体现建造师姓名及供应商名称);并按照要求参加所有竞争性谈判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报名登记、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会议、资格审查等;3.8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至2016年)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9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须提供本企业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3.10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竞争性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3.1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12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13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7月25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7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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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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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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