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
山东华电章丘2×400MW燃机热电项目空压机及附属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3-04-04

(招标编号:CHDTDZ001/23-SB-031)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项目山东华电章丘2×400MW燃机热电项目空压机及附属设备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13900号

2.2.项目规模:2×400MW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交货开始日起1个月交完。计划交货开始日暂定为合同生效后4个月,在满足发货日期的基础上,具体以招标人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SB-03101

空压机及附属设备

空压机4台、空气净化及干燥装置3台、仪用储气罐2个、检修用储气罐1个及其附属设备

2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空压机及附属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台套3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或9F级(或同等级)及以上燃气-联合循环热电机组配套螺杆式空压机及后处理系统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4-04 09:00到2023-04-13 23:0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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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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