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邯郸热电股份公司、邯郸热电厂石膏清运服务(重新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107736,招标人为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x220MW、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邯郸热电厂1x220MW。三台机组均配套建设静电除尘器一座,双塔串联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锅炉排渣方式为干渣机,湿式电除尘一座。三台机组运行期间脱硫系统产生的石膏进行清运处置,预计石膏总量约15万吨。
1.2招标范围: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1、12机组脱硫系统年产约10万吨石膏;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邯郸热电厂13机组脱硫系统年产约5万吨石膏,清运处置。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5万吨石膏清运处置完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内(2014.1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二个及以上石膏或固废清运的服务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本项目15万吨石膏合理合规进行综合利用的证明(投标方与石膏使用公司的销售合同或由环保部门出具可存储石膏的场地证明)。
2.3投标人其他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方投入本项目车辆均应为新能源车辆,数量不低于5辆,投标人须提供车辆归属相关证明文件,主要包括车辆行驶证(全版)复印件。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1月22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1月28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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