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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填海造地工程施工方案优化环境影响论证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3-04-06
项目公告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实施方案优化环境影响论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受惠州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实施方案优化环境影响论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04-06-04A-2023-D-E06001  

2.   项目名称: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实施方案优化环境影响论证采购项目

3.   招标内容及需求:

3.1 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的环境保护、环境评价法规、文件、技术导则、规范和标准、现场实际施工内容,开展实施方案优化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工程措施环境影响论证、数学模型预测专题研究、污染防治技术论证、跟踪监测评估、出具各项报告、编写环境影响论证报告书、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生态环境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批复、备案等)以及各方关系协调等工作。(详见用户需求书)

3.2 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后55日历天内通过生态环境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评审并取得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批复、备案等)。

3.3 最高限价:621.52万元。

    3.4 中标人数量:1家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如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须由牵头单位提供)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4.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类、生态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如联合体投标,则需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获取时间:2023年  04  月  07  日08时30分至2023年   04  月   13   日17时30分。

2.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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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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