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联通河南洛阳宜阳县寻村机房搬迁李贺大道(郑卢高速引线-华福路段)、华福路(恒祥南路-李贺大道段)配套通信管道购置
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中国联通河南洛阳宜阳县寻村机房搬迁李贺大道(郑卢高速引线-华福路段)、华福路(恒祥南路-李贺大道段)配套通信管道购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U12-4101-2018-001454-LY05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公开招标投标人报名数量不足,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宜阳县寻村机房搬迁李贺大道(郑卢高速引线-华福路段)、华福路(恒祥南路-李贺大道段)通信管道:7孔梅花管管道2392.7米,手孔(90cm*120cm*150cm)5个,手孔(75cm*75cm*100cm)9个,人孔(140cm*220cm*180cm)1个。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4.55万元(不含税)。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中标份额:拟中标供应商1家,份额10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它证明材料;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
2.2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必须具备洛阳市宜阳县李贺大道(郑卢高速引线-华福路段)、华福路(恒祥南路-李贺大道段)通信管道资源的相关证明(原件) 。
2.4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拒绝其投标。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 投标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