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1204-1003-17387-B1
2.项目内容:2019年炼化三剂集中招标(公开,水煤浆添加剂及现场服务,宁夏)-齐鲁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资质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资料齐全。按要求上传资质审核申请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 2.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具备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1份),性能指标满足或高于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并提供煤炭成浆分析及全析的煤炭无偿服务承诺。 3.投标人提供2年内同类水煤浆装置的成功使用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发票、用户使用报告的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12个月以上的社保交纳证明。 5.绿色企业行动计划,承诺无条件满足企业提出的使用液袋、吨桶、槽车、集装箱等方式配送,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框架协议有效执行,承诺在中标并签署框架协议后,于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保证招标方使用企业的生产需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生产商提供生产能力和装备清单加盖企业公章,最大生产能力必须大于招标预估数量。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1月25日8:00时至2019年12月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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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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