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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塑料厂高压聚乙烯编织袋包装线改重膜包装除尘系统招标公告
2019-11-25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委托,对齐鲁分公司塑料厂除尘系统所需除尘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1219-2337-17389-B1
2.项目内容:齐鲁分公司塑料厂除尘系统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除尘系统\40000kg/h 98%1.00台包1-除尘系统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6月30日、齐鲁分公司塑料厂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的卖方,应具有淘洗系统的独立设计、生产、经营能力及全系统的成套、集成能力与业绩,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卖方提供的淘洗系统必须近五年内在国内同类20万吨/年以上的聚烯烃装置(聚乙烯或聚丙烯)中有三家以上的合格工业运行业绩,合格的工业运行业绩原则上应满足三年以上(以投标截止时间算起)。投标的卖方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使用报告及验收证明作为业绩材料,无合同复印件、用户使用报告及验收证明的视为无效业绩。 3.卖方具备24小时到达现场处理技术问题的能力,提供技术服务网络情况和保障措施。 4.卖方在国内有标的物常用备件的库存,具备48小时内提供常用备件至现场的能力。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1月25日8:00时至2019年12月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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