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1127-3431-17365-B1
2.项目内容:2019年胜利油田公共事业管理部343199人证合一验证机公开招标采购方案(19.11-20.03)19908160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的付款方式和进度:乙方产品到货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挂账,6个月后支付货款。 2.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受《物资供应处不合格物资处理管理办法》(见附件) 3.投标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采购供应风险保证金管理规定》(见附件)。 4.投标商须提供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GB/T2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若代理商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唯一代理资质证明,一个品牌的生产商只允许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不接受同一个品牌的生产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 6.投标商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标的物同类产品(如高拍仪)的生产商近1年1台供货业绩,如发票日期在开标日前1年至开标日前30天须附合同和发票清单,合同与发票须对应,合同提供彩色扫描件,发票及清单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必须清晰可见;如发票日期在开标日1年之前需携带合同和发票原件至招标现场查验。 8.投标商提供生产商与标的物相关(如高拍仪)的CCC认证。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1月25日12:00时至2019年12月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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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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