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法律合规管理系统工程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法律合规管理系统工程集中采购项目经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下法律合规管理系统软件和定制化开发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采购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0747-2360SCCZAG72;
2.2本次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法律合规管理系统软件和定制化开发服务。主要包括合同管理、法律纠纷管理、授权管理、智能表单、标准库管理、系统管理等功能,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00.00万元;
2.4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3.2 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号条款。
3.3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4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3.6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7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7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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