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东采油厂管理三区GD7-41-205等井场光伏发电工程桩基检测工程检测监测
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孤东采油厂管理三区GD7-41-205等井场光伏发电工程桩基检测工程检测监测项目已由胜油公司发计字〔2023〕32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采购代理机构为森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计划投资,出资比例为100%。孤东采油厂管理三区GD7-41-205等井场光伏发电工程桩基检测工程检测监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竞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采购项目名称:孤东采油厂管理三区GD7-41-205等井场光伏发电工程桩基检测工程检测监测
2.2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孤东采油厂。
2.3建设规模:
孤东采油厂管理三区GD7-41-205等井场光伏发电工程桩基检测工程检测监测工作。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8月5日。
2.5批复资金:2457万元
2.6采购金额:12.64万元(不含税)
2.7采购范围:孤东采油厂管理三区GD7-41-205等井场光伏发电工程桩基检测工程检测监测工作。
3.承包商资格要求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竞标采购活动。
3.3本次竞标采购活动要求承包商拟派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相
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持有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2)技术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持有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3.4本次竞标采购活动要求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未设委托)或授权委托人(如设有时)需持有本单位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指提供近3个月(含)以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社保证明材料(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开具或网上打印),因疫情影响或未能缴纳的须提供相关文件扫描件或政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标。若购买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竞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6本次竞标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2在上报名后下载获取采购邀请书、文件、图纸等:
下载时间:2023年04月13日8时00分至2023年04月15日17时00分。
4.3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邀请书后24小时内明确是否参与本项目竞标采购活动,并将邀请书确认函(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给予我方答复,邀请书确认函原件于开标当天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4.4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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