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采购江西邮政鹰潭邮区中心邮件内部处理全环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XGZ2023-YZ-001-1)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清单:
一期采购内容 | 年预估处理数量 | 单位 | 控制单价 (不含税、元/袋件) | 年预估金额 (不含税、万元) | |
进出口邮件处理 | 日均处理量70万袋件以上 | 1765 | 万袋/件 | 0.1670 | 294.69 |
日均处理量50-70万袋件(含70万) | 2651 | 0.1774 | 470.21 | ||
日均处理量40-50万袋件(含50万) | 5294 | 0.1887 | 998.94 | ||
日均处理量40万袋件以下(含40万) | 7942 | 0.1981 | 1573.34 | ||
合计 | 17652 | —— | 3337.18 |
注:1. 本次采购为外包服务费包干单价采购(采购预算详见上表),最终支付费用按“Σ〖中标不含税单价(1+税率)×处理数量〗”据实结算,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的数量。
2. 结算按月取日均数,以到达量为分档结算依据,即当月邮件日均处理量达到哪个档,当月全部邮件就按该档对应结算单价进行结算。
3. 供应商自带设备(要求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①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被授予合同的履约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如业务外包或劳务外包或人力外包)经营范围或近3年的继往同类(邮件处理全环节外包)业绩合同,并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注册时间未满三年的,从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无黑名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
5.投标人须承诺:(1)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2)中标后,在与采购方签订合作协议时,自愿遵守采购方向中标人提出的业务外包安全管理责任及相关规定;(3)中标后,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中标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投标人逐项出具承诺书】。
6.投标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2)投标人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4)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投标人系由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5)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6)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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