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委托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潮阳支行营运用房空调采购项目(GPDI-ZB-2023-00972)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项目预算:18万元。
1.2采购内容:汕头市潮阳支行营运用房首层(含夹层)至四层部分空调及辅材的购置安装。(保修期按照设备原厂保修期时长执行且最短不低于两年)。
1.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按采购人的要求分批次进行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上级机构授权函),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1.2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同时提供下列截图: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投标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2)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如投标人因单位性质原因,无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的,则须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及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2.1.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注:因受成立年限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2.1.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合作经验。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作证明材料。
2.1.5 发票: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复印件。
2.1.6 利害关系:
2.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6.2 投标人与邮政系统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邮政系统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系统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系统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填写《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
2.1.7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不得存在情况: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2.1.7.1 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1.7.2 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系统内所有单位)员工经办企业名单的。
2.1.8 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项目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14日17时30分至2023年4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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