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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处理装置生化系统运行效果优化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9-11-27

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处理装置生化系统运行效果优化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90677H)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处理装置生化系统运行效果优化技术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TC190677H),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招标范围: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富公司)现有废水处理装置,主要处理石油加工沥青生产过程产生的含油污水。废水处理装置均化、隔油、气浮、生化、氧化等工艺设施配套齐全,原设计处理能力为50 m3/h,日常实际运行处理量为25-35m3/h。由于处理含油污水中的硫化物含量增加,拟通过在废水处理装置中的生化系统应用生物强化技术,提高现有生化系统的运行效果,实现BAF后废水的COD值、硫化物等指标达到目标指标要求的同时,生化系统具有较好的抗冲击能力。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必须具备相应的污水处理技术资格(资质)。
3.近十年来有类似石油污水应用业绩,且至少有一家成功应用业绩。
4.近三年无诉讼案件和仲裁情况的发生。
5.根据最高检、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2015年5月8日发布)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等方式自行证明并在投标时提供到商务投标中。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未提供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6.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进行转包或分包。
7.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需到现场进行中试试验,试验合格后才可继续投标,合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二次招标所有投标人统一在高富公司现场同时开展试验。只有第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现场中试试验合格后出具的有效试验报告才能作为投标依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11月27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12月04日16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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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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