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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含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甲供物资防水材料第四次招标及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甲供物资止水带采购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9-11-28

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含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甲供物资防水材料第四次招标及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甲供物资止水带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CJ2019-WZ-02 1. 招标条件 1.1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横琴至珠海机场段(简称“城际铁路”)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7〕2570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7〕3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50%,由广东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市出资,其余资金申请银行贷款。 1.2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海大桥共建段委托代建有关事项的函》(珠府函〔2016〕29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珠海市金海公路大桥公铁合建并行段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粤交基函〔2017〕1513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7〕3418号),与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横琴至珠海机场段金海特大桥合建的高速公路金海大桥(简称“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由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珠海金海公路大桥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为公路投资的32.24%,由珠海市自筹解决。上述项目(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3根据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关于统一采购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甲供物资止水带的委托函》(珠三角城际物函〔2019〕819号),拟将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甲供物资止水带与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含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甲供物资隧道止水带整合为一个包件(HJWZ-02-03包件)重新进行招标。 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对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含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甲供物资防水材料(第四次)及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甲供物资止水带采购(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 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起于横琴长隆拱横段终点,向西北穿越大横琴山至北侧,设井湾站,跨越环岛西路后与珠海市金海公路大桥工程合建公铁金海大桥,跨磨刀门水道,在鹤州南围垦区设鹤州南站,再跨白藤河水道后,沿机场路东南侧在机场路与X590交叉处设三灶东高架站,再以地下敷设方式向西至本线终点珠海机场站。横琴至机场段线路长度22.8km,正线桥梁共3座11.88km,隧道共4座10.071km,全线正线桥隧比96.28%。沿线设车站4座,分别为井湾、鹤洲南站、三灶东、珠海机场站,其中井湾、鹤洲南站、三灶东为高架站,珠海机场为地下站。 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在左幅下穿城际铁路后,左右幅一直与城际铁路工程金海特大桥并行,直至跨过白藤河后分离。为加快金海公铁大桥的建设,避免金海公路大桥和铁路特大桥的交叉施工、施工工序制约、临建设施重复投资等问题,金海公路大桥的左幅44~182号墩(ZK9+236.075~ZK16+291.375)、路线长7.055km,右幅34~174号墩(YK8+911.365~YK16+010.165),路线长7.099km及B匝道桥第1、2联(长约198米)范围内的公路大桥与金海铁路特大桥须共同设计,同步建设,委托招标人一并建设管理。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6.93亿元。 2.1.2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 本项目从广佛环线琶洲站引出,经广州大学城、化龙镇,至莲花站与佛莞城际接轨。项目批复初步设计概算70.47亿元,项目总工期4年。琶洲站(不含)至莲花站(含),正线里程范围DK0+000(=广佛环线广州南至白云机场段DK17+292)~DK17+613.916(=佛莞城际广州南至望洪段DK22+928.308),左线全长17.621km,右线终点YDK17+793.622(=佛莞城际广州南至望洪段DK22+946.257),右线全长17.798km,新设大学城东站、化龙站。莲花站同步实施及预留南延工程。 2.2招标范围、内容及包件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铁路建管甲供物资防水材料隧道止水带、铁路桥梁防水涂料与卷材、公路桥梁防水涂料等3个包件,具体见招标公告附件1。 3.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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