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优质粮食工程(2018年)项目第二批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优质粮食工程(2018年)项目第二批
项目编号:OITC-G19031161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 简要要求 预算(万元)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锤式实验粉碎磨 1 谷物样品粉碎 8 是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大兴) 2 旋风磨 1 粮食、饲料、谷物、烟草样品研磨 6 是 3 液相色谱仪▲ 1 真菌毒素、色素、增白剂、防腐剂、营养强化剂等 55 是 4 马弗炉 1 检验预处理设备 3 是 5 马弗炉 1 检验预处理设备 5 是 6 离子色谱仪▲ 1 阴阳离子、有机酸、有机胺、糖和氨基酸类物质的分析 80 是 7 面筋仪 1 测定小麦粉及面粉中面筋含量及质量指数 25 是 8 荧光分光光度计▲ 1 米面粮油等样品中荧光物质定性定量分析 33 是 9 微波消解仪 1 实验室痕量或超痕量样品前处理 45 是 10 冷藏柜 1 样本储存 10 否 标注“▲”符号的货物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人必须以整包为单位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并符合工商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或经营许可(境外制造商或者境外投标商必须委托国内代理商投标);3、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所投设备原制造商的投标授权书(仅适用于进口产品);4、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5、 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或相关机构;6、 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27日 14:40至2019年12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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