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GZBZ0000020ZX001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2023年度邮政业务用品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6.571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打印簿、档案袋、路单、袋牌、清单、信封等基层网点邮政业务用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2023年度邮政业务用品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2023年度邮政业务用品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8.投标人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投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被列入黑名单的。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本项目接受制造厂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对其出具的授权代理;
(八)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项目实施地的场地、设施和服务支撑。
(九)投标人须承诺自接到采购人订单需求之日起,5天内将该批次所有货品按甲方确定的邮政网点地址送货,并卸交存放在指定位置。
(十)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样品,如未按要求提供样品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3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发售时间:2023年04月23日至2023年04月28日(0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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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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