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4-21
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市瓦房店赵屯陆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塔筒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4-3-25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大连市瓦房店赵屯陆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塔筒采购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华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市瓦房店赵屯陆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塔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连市瓦房店赵屯陆上风电场二期项目位于大连市瓦房店市3个乡镇,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00MW, 20台5MW风电机组和16台6.25MW风电机组,轮毂高度110米33台,128米3台,风场代表年平均风速(115米)6.15m/s。塔筒采用Q355ME焊接预估总重量11555吨。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28日,竣工时间2023年12月30日。
交货地点:大连市瓦房店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第1批塔筒运抵施工现场,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或要求推迟交货而卖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人力不可抗拒事件除外),每延迟供货1天考核合同总金额0.5%。最后一批塔筒于2023年9月20日前运抵施工现场,每延迟供货1天考核合同总金额1%。
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以下标准和规范为发包方认可,用于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的适用标准。
GB/T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700 《碳素结构钢》
GB/T28410 《风力发电塔结构钢板》
GB/T70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级允许偏差》
GB/T14977 《热轧钢板表面质量的翼板要求》
NB/T47008 《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
NB/T47009 《低温承压设备用低合金钢锻件》
GB/T14977 《热轧钢板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
GB/T5313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NB/T47014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5 《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NB/T47016 《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
GB/T13306 《标牌》
GB/T985.1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985.2 《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NB/T 4701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JB/T11218 《风力发电塔筒 法兰锻件》
GB/T19804 《焊接结构的翼板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
GB/T19072 《风力发电机组 塔筒》
NB/T31001 《风电机组筒形塔制造技术条件》
GB/T8923.1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GB/T18838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喷射清理用金属磨料的技术要求》
ISO12944-4 《油漆和清漆 油漆保护系统对钢结构的防腐蚀保护第4部分表面和表面预处理类型》
ISO12944-5 《色漆和清漆-防护漆体系对钢结构的防腐蚀保护-第五部分:防护漆体系》
ISO8501 《涂料和有关产品使用前钢底材处理-表面清净度的视觉评价》
ISO8502 《涂料和有关产品使用前钢底材处理-表面清洁度的评定试验》
ISO8503 《涂料和有关产品使用前钢底材处理-喷射清理集采表面粗糙度特性》
ISO2808 《色漆和清漆-漆膜厚度测定法》
ISO2409 《色漆和清漆-划格试验》
ISO4624 《色漆和清漆-拉开发附着力试验》
ISO1461 《金属覆盖层-钢铁制品热镀锌层-技术条件》
ISO2063 《金属涂料或其他无机物涂层-热喷涂锌、铝及合金》
GB/T18684 《锌铬涂层技术条件》
GB/T26110 《锌铝涂层技术条件》
GB/T13912 《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222 《钢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 《金属拉伸实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10561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镜检验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NB/T 47018 《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及合金钢锻件》
JB/T 473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EN 10025-3 《热轧结构钢 第3章 可焊性细晶正火控轧结构钢技术条件》
注:以上规范均以最新版本执行!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中未作规定,或申请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申请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高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时,申请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被招标人认可。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申请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申请人必须满足要求,申请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申请人应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适应风电场运行环境的36台风机塔筒及相关服务,并提供60个月的质保期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中的供货范围清单。
2.3 本次招标标段为: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市瓦房店赵屯陆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塔筒采购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或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工金属结构);
3.2.3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具备30MW及以上风电场塔筒供货业绩(机组单机容量为3.0MW及以上)不少于2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证明页等,及有验收方盖章的完货证明或可证明供货完毕且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4月21日 09时00分至2023年4月26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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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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