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委托,现就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分行县域支行信用卡风险资产委托诉讼及非诉确权清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分行县域支行信用卡风险资产委托诉讼及非诉确权清收项目
二、项目编号:财会/定点-浙江金华-2023-005/总0079-银行卡部-法律咨询等子项
三、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四、招标项目概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包名称 | 中标人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分行县域支行信用卡风险资产委托诉讼及非诉确权清收项目 | 永康支行及武义支行信用卡风险资产委托诉讼及非诉确权清收 | 1家 | 约10万元/年 | 对本行辖内信用卡透支逾期的违约贷款诉讼及非诉确权,详见服务需求。 | 服务周期: 2年。 |
2 | 东阳支行信用卡风险资产委托诉讼及非诉确权清收 | 1家 | 约10万元/年 | |||
3 | 兰溪支行信用卡风险资产委托诉讼及非诉确权清收 | 1家 | 约10万元/年 | |||
4 | 浦江支行信用卡风险资产委托诉讼及非诉确权清收 | 1家 | 约10万元/年 |
注:1、本项目共有4个包,先开评包1,包一结束后再开评包2,以此类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4个包,但只能中1个包。若投标人参加多个包的投标,投标文件必须分开制作,注明参加某个包。
2、包1-包4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及以上时,中标人1名,出现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律师事务所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派律师须持有《律师执业证》。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5、具有必要的生产(服务)规模及能力。
6、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和信息保密制度健全。
7、在金融法律服务等相关业务领域具有良好的专业经验和服务业绩,原则上须开展金融法律服务3年(含)以上。且原则上近三年须具有我行或同业服务经历,服务成效良好。
8、提供服务的主办律师须从事金融法律服务5年(含)以上,协办律师须从事金融法律服务2年(含)以上。
9、不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应法律服务的资质,或曾被国家有关部门实施制裁、惩戒处罚措施,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不得选聘。
10、与我行存在利益冲突的,如在同一诉讼(或仲裁)案件及其关联案件中已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代理的,在同一非诉讼事务中接受与我行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相关方委托的,律师或者其近亲属与我行有利益冲突,不得选聘。
11、有损害我行权益的行为纪录,如曾在为我行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泄露我行商业秘密,曾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我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曾发表过损害我行形象、声誉的言论或作品的不得选聘。
12、曾因提供法律服务与我行产生争议,并以我行为被告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不得选聘。
13、涉及负面舆情等不宜作为备选对象的不得选聘。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及售价: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3日9时00分至2023年05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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