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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粮油质量监督站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7-ZS017-检验仪器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2017-07-25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粮油质量监督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7-ZS017-检验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7-ZS017-检验仪器设备

项目编号:2017-ZS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方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978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粮油质量监督站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思明西路58号

联系方式:0592-20317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先生/方小姐0592-2297859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气相色谱仪及顶空进样系统

1套

  1.  

氮气发生器

1台

  1.  

全自动面筋洗涤仪

1台

  1.  

天平

2 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最近一期的年报或季报,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者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近半年内或近一年内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5日 19:05 至 2017年08月0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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