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2020年度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相关服务、社会责任和形象建设服务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法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7/18-QT-2802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服务采购 | 中国华电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官方推特及学习强国号日常运营及相关活动的策划、实施,所需海报、长图文、H5、小程序等产品的制作、开发,集团新媒体矩阵的管理、培训。 项目服务期一年。 | 1000 |
CHDTDZ007/18-QT-2803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和形象建设服务采购 | 1.撰写《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并出具评级报告; 2.撰写并策划《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社会责任专项报告》; 3.组织策划并开展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届社会责任十佳案例评选活动; 4.设计编辑制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宣传画册》; 5.设计并制作公众开放日和社会责任月物料; 6.设计编辑制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品牌实施战略手册》。 项目服务期一年。 | 1000 |
CHDTDZ007/18-QT-2804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跨文化融合传播服务项目采购 | 确定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0 年度海外传播工作规划重心,围绕中国华电柬埔寨重点项目和重大时间节点,展开有特色、有亮点的传播活动: (一)与柬埔寨当地主流媒体建立联系,策划开展重点报道,进行品牌传播合作;制作中国华电在柬埔寨形象宣传片,在海外社交媒体及当地媒体上进行投放;加强与媒体记者的日常交流。 (二)针对中国华电柬埔寨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围绕“Light Up the Future(点亮未来)”跨文化融合特色项目,在当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等相关活动。 (三)策划并统筹实施“Light Up the Future(点亮未来)” 跨文化融合特色项目,包含举办“点亮未来”影像展,开展柬埔寨儿童绘画比赛,组织“点亮未来”员工志愿者小组。 项目服务期一年。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服务采购】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注册时汇率计算)及以上,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2.公司具备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及图文编辑制作、新媒体策划、广告设计等相关经验满三年,相关案例获得国家级或行业奖项优先(提供相应合同或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1)具有新媒体、短视频、品传播牌相关服务经验,需提供相应合同或相关证明;(2)有央企总部新媒体代运营服务经历优先。
4.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新媒体运营工作经验(提供相关合同或相关证明)。
5.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黑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和形象建设服务采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履行相应的民事责任的能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2.近5年内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提供过报告、画册、会议、调研、展览、设计制作等相关服务经验(满足其中一个类别即可)。
3.投标人应为本项目组建有力的工作团队、配备不少于3名专业咨询人员,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咨询工作经验。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黑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未被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跨文化融合传播服务项目采购】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必须具备媒体传播服务的业绩证明。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6年10月~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投标人未被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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