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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文化路中段(复兴路至紫云路)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9-12-05

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郏县文化路中段(复兴路至紫云路)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郏县文化路中段(复兴路至紫云路)升级改造项目已经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郏县文化路中段(复兴路至紫云路)升级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2019-11-97

2.3工程概况:郏县城区文化路中段,西起复兴路,东至紫云路,包括人行道工程和排水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 郏县城区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预算金额:项目总投资额约1060万。

2.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网上可查询页面截图);

3.5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除委托代理人外,拟派人员须一人一岗),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由投标人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②由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19年1月以来至少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或查询途径,且可随时查询,招标人保留随时核实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3.7提供近三年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6、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8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对核实须配合);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网页附于投标文件中;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报名及招标文件(含清单)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12月6日00时00分整至2019年12月12日23时59分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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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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