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邮政中小型培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邮政中小型培训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3-13091、招标人项目编号:SYC-2023-0018),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邮政中小型培训服务项目。
(二)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年度最高限价为700万元(含税),两年总限价为1400万元(含税),拟选8家中标人。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所有中标人获得均等的服务机会。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三)招标内容:为招标人提供培训服务项目,包括外聘讲师培训、户外拓展培训、专题培训等。同时要求在服务周期内,能根据各培训项目的不同特点积极协助我单位组织策划培训,并制定出有效的培训方案,详见【项目实施要求】。
序号 | 培训类型 |
1 | 金融综合类 |
2 | 金融营销类 |
3 | 管理类(含安全类) |
4 | 寄递综合类 |
5 | 内训素质类 |
6 | 新媒体营销策划类 |
7 | 技术开发类 |
8 | 财税知识类 |
9 | 心理素质健康类 |
10 | 拓展团建类 |
(四)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项目实施要求及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五)合同签订:两年,具体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税务要求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良好,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不是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的工商税务记录。【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单个10万元以上培训类型相关业绩经验1个。
注:①须提供能体现合同内容及合同总金额的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如未体现合同总金额,可提供合同相应的全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③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如未体现合同总金额且不能提供全部发票的,可提供经合同甲方盖章确认的订单或合同甲方盖章承认的购买金额总单以及银行转账凭证,并须提供与本合同对应至少一张发票。
(四)信誉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不能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1)曾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状态;
(3)最近三年至今曾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最近三年在招标人项目中曾出现应答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成交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五)利害关系回避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六)投标唯一性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七)联合体、分包转包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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