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4-27
华能苍南2号二期海上风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核准及开工所需专题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4-2-33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苍南2号二期海上风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核准及开工所需专题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苍南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苍南2号二期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浙江省苍南县东部海域,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28km,水深约28m,东西长在2.0~9.7km之间,南北宽约5.3km,规划面积约29.9km2,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30万kW。
范围:包括华能苍南2号二期海上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全过程任务,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以及本项目核准及开工所需专题报告编制、评审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海上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业绩以及至少1项海上风电项目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其中,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业绩须提供由投标人独立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及投运证明。
3.2.3本工程拟任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总须以项目经理或设总身份管理过至少1项海上风电项目勘测设计工程,并提供证明文件(如未提供,按无效业绩处理)。投标人任命的项目经理或设总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5月06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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