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1231-4801-18170-B1
2.项目内容:2019年上海石化芳烃部2#吸附分离装置二甲苯重沸炉(F-801)余热回收系统优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空气预热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1、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投标方需严格遵守询价书要求,不接受偏离。3、由于本项目为改造项目,钢板式空气预热器的设计需按照现场可利用空间布置,钢板式空气预热器安装尺寸按照附图形式,空气侧设置为3程。投标方应提供设计方案及图纸。 3.连续三年利润:近三年总利润需大于0,并提供2016、2017、2018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及相关附表。 4.有效资质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同时完成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三个体系的认证,并在有效期内,需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5.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具有石油化工行业加热炉负荷100MW以上,至少2台钢板式空气预热器制造业绩,且正常运行时间不低于1年,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及至少1套及以上的用户证明。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2月7日8:00时至2019年12月1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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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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