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大有原油储备库工程详勘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有原油储备库工程详勘服务已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0.0%,其他资金70.0%,招标人为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有经济开发区本项目现场。
2.2 项目建设规模:大有原油储备库工程设计库容量200×10^4m³,新建20座10×10^4m³外浮顶原油储罐,布置于 5 个原油罐组,库内主要工艺装置区包括:原油储罐区、给油泵棚、计量棚、清管区。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50.4亩。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内完成全部勘察测量,并提交成果。
2.4 招标范围:大有原油储备库(20座)10万方储油罐及辅助生产设施区的详细勘察,总进尺约30461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资质。(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3)财务要求:不做要求。(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评审时以现场网上查验为准)。(5)其他要求:不做要求。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资质,(6)业绩要求:开标截止时间前近5年在国内原油站库或类似站场的勘察业绩,须提供该类业绩的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04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3年05月09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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