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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2019-12-09
驻马店市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DZB-F-2019-108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驻马店市
一、招标条件
驻马店市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项目编号:FDZB-F-2019-108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驻马店市驿城区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包括8个乡镇镇区共建设污水处理厂8座,10个村庄共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0座及配套的管网建设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施工:

3.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其经营范围需包含污水处理或环保工程、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服务等相关业务;
3.1.2投标人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设备授权:投标人应提供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由同一设备厂家出具给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书,以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的授权为准,其他视为无效投标)。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1.5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3.1.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经营状况良好,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7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并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1.8其他要求:
1、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牵头人应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所有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及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4)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如有)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0日08时00分00秒---2019年12月16日18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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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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