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45-19ZB069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阜康热电公司电站锅炉炉渣处置服务对外承包,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炉渣产地:吉林省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2炉渣产量:炉渣全年产量约10-15万吨(其中:冬季约7-10万吨,夏季约3-5万吨)。
2.3招标范围:对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年产生的10-15万吨炉渣处置服务进行整体对外处置承包,其中包括运输、存储、无害化处置、综合利用。
2.4标段划分:1个
2.5装车地点:吉林省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6承包范围及内容:
自承包处置实施之日起,甲方生产全部炉渣综合利用由乙方独立处置,乙方享有甲方炉渣的独
家处置权,甲方不再对乙方之外任何单位及个人销售炉渣。
2.7承包期限:三年(2020年1月11日-2023年1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3.2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提供近两年(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炉渣采购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且累计采购总量不少于30万吨(如合同无法体现采购量,还需附结算单等其它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1日15时至2019年12月17日15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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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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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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