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
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污水站、废水除硬装置委托运营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YK2019B116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污水站、废水除硬装置委托运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托管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19B116L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污水站、废水除硬装置地处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曹家村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厂区内。脱盐水站设计处理能力包括新水制脱盐水350m3/h,空分凝液精制250 m3/h,低压透平凝液精制500 m3/h;循环水站包括空分循环水系统、化工循环水系统,空分循环水系统设计循环水量7500 m3/h,化工循环水系统设计循环水量15000 m3/h。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300 m3/h,废水除硬装置设计处理能力150 m3/h。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名称: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污水站、废水除硬装置的委托运营服务。
2.2.2服务周期:三年框架合同。每年合同到期后,由招标方对投标方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优秀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较差的,终止执行下一年度框架合同。
注:服务期起始日期以各水站的中间交接日期为准。
2.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和服务技术规格书要求。
2.2.4服务范围:
(1)投标方负责各水站的日常工艺运行范围内的维护工作。负责技术服务期内所需药剂的供货、加药、现场技术服务等。界区范围为进入脱盐水、循环水、污水、废水除硬界区外1米以内的且第一道阀门后(含此阀及阀前阀后法兰、螺栓和垫片),以及生产水、消防水管线、清净废水排放管线、采暖水管线等所有管线,装置界区内的所有设备、管道、阀门及其附件的日常运行、工艺维护均由投标方负责。
(2)招标方提供现场管理办公室、交接班室、化验室、库房等满足水系统服务要求的办公场所,供投标方负责使用。通讯所用的对讲机由投标方负责,配置数量每岗位不少于2部。
(3)检维修垃圾及废料。检维修垃圾全部由投标方负责清理至招标方指定存放位置,招标方统一负责处理。
(4)人员取证。人员作业证取证由投标方负责,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5)人员后勤。上下班的通勤、住宿、食宿全部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6)分析化验
在服务期内厂控水质分析由投标方负责取样(投标方将所取水样放置装置区内指定地点),招标方负责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反馈给投标方。中间控制过程、车间级控制、一般控制指标的水质分析由投标方自行负责,便携式分析仪器由投标方自行配置。装置服务期内投标方为进行运行调整、故障排除需增加的水质分析由投标方取样并送样至招标方指定化验室,由招标方进行水质分析,增加的水质分析按每项、每次3元向投标方收取费用,费用从服务费中扣除,招标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投标方承运装置进行水质监督。投标方可根据需要,自行配置部分便携式水分析仪器,费用自理。
(7)污泥的处置。废水除硬岗位和污水岗位污泥的压泥、清运、压泥间清洁卫生等都属投标方的服务范围。废水除硬岗位的污泥由投标方负责清运至厂外渣场。污水装置的污泥由投标方负责清运至厂内污泥干化装置等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服务范围的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5业绩:近三年(2016年——2018年)投标方必须具有全部的脱盐水、循环水、煤化工污水装置运营服务2家以上业绩,业绩规模要求脱盐水不低于300m3/h、污水不低于300m3/h,煤化工循环水系统30000m3/h以上循环水量,成功运行时间1年以上,即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之前。证明的支持性文件应包括:合同原件扫描件、技术协议原件扫描件、发票原件扫描件、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方核实。
2.2.6服务费计算:
(1)结算依据:按照技术服务合同中标总金额,按月分摊至合同有效期各月,有效期内剩余时间按月度均摊技术服务费金额,扣除每月考核罚款等费用的余额进行结算。
(2)投标方按照招标方每月计量结果开具6%“专业技术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招标方结算。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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