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大开厂2023年2号机组脱硝催化剂再生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3545,招标人为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热电厂,项目单位为: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热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热电厂(以下简称“大开厂”)厂址位于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建有2台35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置2台1125吨/小时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锅炉,同步建设除尘、脱硫等系统,后增建脱硝(SCR)设施,配套建设圆形煤场、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公用及辅助设施,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采用单塔双循环工艺,锅炉采用低氮氧化物(NOx)燃烧器,建设SCR脱硝系统。2016年和2017年分别对#1、#2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2.1.2 招标范围:2号机组脱硝两层催化剂(共384.912m3)再生及更换(仅允许对破损催化剂进行更换),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催化剂拆卸、往返运输,通过实验室分析,确定出最佳的清洗、负载、再生方案,对破损或严重堵塞的催化剂单元体进行更换和组装,对催化剂进行活性负载、工厂除砷再生及恢复催化剂的机械强度后,检测、包装、回装、试验、三年SCR管理服务+三年质量保证、办理危废运输联单(按照环保要求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所有流程、手续和相关工作)等项目,其中SCR管理服务包含每年一次喷氨优化调整试验及每年一次催化剂第三方检测,再生后催化剂检测合格后返厂回装。在催化剂更换工作开始前必须办理好危废转移联单相关手续,旧催化剂拆除过程中不允许落地,直接转移到危废车辆上。
2.1.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的30日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六类);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六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硝催化剂再生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17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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